医药网12月7日讯
12月2日,“丁香医生”发文暴击“莎普爱思滴眼液”,震荡寰宇。
12月6日,国家队进场。新华社发问,是否诱骗中国老人?
总局通知:尽快启动临床有用性试验,不得超说明书宣传!
与此同时,中国青年报、人民网整体发声......
▍总局通知浙江,严管“神药”
12月6日晚间,国家食药监总局宣布《关于莎普爱思滴眼液有关事宜的通知》。
通知“莎普爱思”属地的浙江食药监局:鉴于医务界部分医生对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商品名:莎普爱思)疗效提出质疑,请你局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及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有关划定,
催促企业尽快启动临床有用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效果报国家食物药品监视治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为避免误导消耗者,该药品批准广告应严酷凭听说明书顺应症中划定的文字表述,不得有凌驾说明书顺应症的文字内容。
▍新华社发问莎普爱思
同日16点50分,新华社官方微信揭晓头条文章:《信广告照旧信医生?这款年销售额7.5亿元的眼药是否诱骗了中国老人?》。官媒发问,掷地有声。
▍中国青年报:彻底斩断撒播利益链
6日,中国青年报也发声,在《被列入黑名单的莎普爱思依然是“神药”》的文章中体现:媒体等舆论监视者,应当加大监视力度,揭破虚伪信息,执法机关也应反省自身,更起劲地作为。更主要的,则是要彻底斩断虚伪康健信息撒播的利益链。
▍人民网转载体现赞成
▍为总局点赞
自4天前事情爆发后,舆论群起、争议一直,孰是孰非,信托自有公论。值得歌颂的是总局的通知。面临部分医生的质疑,总局要求催促企业尽快启动临床有用性试验——药品究竟效果怎样,科学说了算。
面临公众对其广告的质疑,总局要求企业,严酷按说明书中的顺应症表述,即“早期晚年性白内障”——说明书没写的,不许宣传。
既科学又严谨,值得点赞。接下来,就看莎普爱思了。